浚县安全监管局“三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质量

08.09.2015  07:13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检查的质量和效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和规范企业聘请专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浚县安全监管局“三项措施”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明确专家条件。以县政府名义对所聘专家发放聘书,所聘专家应具备国家和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专家库的专家;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化学化工等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化工、化学制药等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条件之一。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由企业与聘请的专家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确定安全检查内容。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

三是明确排查措施。企业要将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基础等基本情况如实告知专家,并主动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专家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在专家指导下逐一制订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以及整改完成情况,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所聘专家组以对全县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及6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240余项,已全部整改到位。(浚县安全监管局      胡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