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15〕41号

12.08.2015  12:26

2015年7月27日,省安全监管局局务会对济源市恒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行政许可进行了集体审查,认为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1.济源市恒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河南精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河南开祥天源化工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