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全生产第九督导组与濮阳市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

26.09.2014  09:23

9月24-25日,省政府安全生产第九督导组在组长、省质监局副局长冯长宇带领下,一行3人对濮阳市进行督导。这次督导的重点任务是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豫安委﹝2014﹞9号)要求,与该市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开展对话谈心。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的县委书记,华龙区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以及各县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区长、安全监管局长参加了对话谈心活动,市政府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陪同参加谈心活动。

对话谈心活动包括学习领导讲话,县区主要负责人谈认识体会、督导组提问、督导组提要求等内容。各位县委书记、区长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结合本地区位特点、产业特点以及发生过的紧急事件、安全事故,围绕“红线”意识、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等方面,谈认识、谈思路、谈效果、谈打算,深入分析本地安全生产形势,重点、难点问题等。谈话气氛热烈,效果良好。同时也体现出各位县委书记、区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深、重视程度高,对本地安全生产状况了然于胸。

省政府安全生产第九督导组组长冯长宇指出,通过今年对濮阳市的督导检查,切身感受到濮阳市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工作措施切合实际,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就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冯长宇组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思想是行动的总开关,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把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关荣神圣的事业,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一定要认识到位,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到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是工作部署要到位。要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资金、时限、预案”五个到位。 首先是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都要落实到位。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将第一责任落实到位。要像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一样抓安全生产。 抓教育,让大家都重视安全、都具有基本的安全技能; 抓制度,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各企业都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抓惩处,要加大力度,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严厉处罚,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是检查, 守土有责,县委政府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定期安排部署,加大投入,认真、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县区主要负责人对本地的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对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和督促指导,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是资金, 要保障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设备设施配备到位,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是时限, 对排查出各类隐患的治理要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必须及时按期整改。 第五是预案, 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置,避免事故扩大。

三是督促检查要到位。对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及时进行督导,了解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要及时了解基层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及时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要定期分析本地形势,对出现的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新举措,解决新问题,避免走弯路。

四是奖优罚劣要到位。充分利用年终目标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对不能认真履职、工作不到位的要予以重罚,起到警示作用。要通过完善的奖惩制度,激励先进,更好的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鞭策后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提升。

通过对话谈心活动,督导组与该市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共同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各县委书记、区长更加深刻认识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危害,更加深刻地认识触碰安全生产“红线”的严重后果,更加清醒地明白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进一步更加自觉地履职尽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激励作用。(濮阳市安全监管局  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