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2014〕12号

08.05.2014  13:04

2014年4月10日,省安全监管局局务会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等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进行了集体审查,认为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1.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2.河南煤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  安阳九龙化工有限公司

4.尉氏县中原化工厂

5.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分公司

特此公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