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钢铁企业开展“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的通知

07.03.2017  17:33

豫安监管办〔2017〕33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全省钢铁企业的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省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在全省钢铁企业开展“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现将有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有关钢铁企业间开展“互助互查”,借助安全知识测评、经验交流、查摆问题等形式,促进省内钢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学习交流,实现管理水平和能力“共同提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这次“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以“三个一”为中心(举行一场座谈会、进行一次测试、开展一场排查),突出经验交流、能力测评、隐患排查治理三项重点工作,查摆钢铁企业安全生产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三、工作方式

(一)各有关钢铁企业要确定1名业务骨干,参加组成检查组,每检查组不少于4人。为便于管理,每4家企业分为一检查组,省安全监管局确定每组的组长单位和组长,组长单位负责协调指导具体工作开展,各检查组采取组团外出检查的方式(分组情况见附件1)。各组组长配合省安全监管局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 召开一次座谈会。 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召开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座谈会,组织各企业间互动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并对此次检查活动予以部署安排。企业参加人员:有关企业分管安全副总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2. 举行一次安全管理能力测试。 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将赴企业进行现场测试,必要时由组长协助完成。测试内容由

省安全监管局统一命题(主要内容:测试企业有关人员对法律法

规的理解和掌握),测评结果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3. 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检查组各成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对照《河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见附件2)中内容开展工作,要突出生产现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被检查企业要做好配合,对检查组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同时书面报告检查组,由检查组在企业整改完成并汇总后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四、时间安排

2017年4月3日-6月30日。每个检查组进驻企业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由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协商,并经检查组组长同意后确定并将具体行程报告省安全监管局。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珍惜这次交流提高的机会,亲自布置,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抽调精干人员担任检查组成员并做好外来检查组的配合工作,确保此项任务顺利开展。

(二)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实做好此次互助互检工作,检查完成后各检查组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三)企业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做好指导配合与协调工作。对检查组查摆出的问题要及时跟进,明确辖区企业整改时间和要求,予以监督落实,整改完成时间为自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整改完成后由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抽查组,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抽查。

(四)省安全监管局将对此次“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的结果予以通报,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省安全监管局确定参与“互查互助共同提升”活动范围之外的钢铁企业由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参照该活动方式,组织有关力量及时开展。通过此次活动,各钢铁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钢铁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运行。

联 系 人:王春选

联系电话:0371-659198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省钢铁企业 互助互查共同提升”活动分组情况表.doc

 

2. 河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doc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