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16.05.2018  12:12

豫安委办〔2018〕3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结合我省具体实际,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营造良好安全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以及《意见》、《实施意见》宣讲活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鼓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带头开展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大讨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以城镇外来务工人员、新城镇居民等为重点,以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为单位组织座谈讨论,发动干部职工群众为城市安全发展建言献策;集中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监管责任和管控措施,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公共消防设施、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各类体育比赛、商业演出和会展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三)开展“我上一堂安全课”活动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社区(村庄)主任、校长等要为员工、居民、学生上一堂安全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针对夏季气候特点,传播安全知识,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防灾、救灾,以及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发挥安全文化试点城市、安全“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试点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完善细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安全村镇、安全学校、安全企业创建工作。开发、制作安全动漫、网络歌曲、手机小视频、安全口袋书、安全教材、安全挂图、安全标语等安全文化产品,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在广播电视台、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微博等播发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公益宣传广告。交通运输、住建、教育、公安、气象、消防、煤矿监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完善警示标识,加强风险管控。学校、影院、商场、车站(码头)、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LED显示屏,以及公交站牌、地铁、公交车及出租车视频终端等,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通信运营部门,要向公众专题推送安全常识。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5日(可视情况另定日期),各级安委办邀请本级党政领导同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广场活动,利用挂图、彩页、单行本等宣传文件主要内容,“两微一端”同期推送;二是消防器械展(演)示活动,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消防装备、器械性能,开展消防知识互动,学习消防技能,提高扑灭家庭、社区初期火灾的能力;三是交通事故警示展览,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自觉维护交通安全;四是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展示、专家宣讲等形式,宣传尘毒危害治理经验,普及职业健康常识,推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七进”,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五是开展广场咨询活动,设置展台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增强群众安全红线意识;六是举办安全谜语竞猜、“安全童画”、家庭应急救助演示等活动。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系列活动

1.开展第十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以《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开展网络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2.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3.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中小学生征文活动,通过征文,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文明素质,从而在全社会安全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中原行”系列活动

组织媒体记者开展明查暗访等活动,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特别要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活动,推动科技兴安深入开展。

(八)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要以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尾矿库、建筑等行业领域,以及老旧社区、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学校、商场、影院等为重点,针对季节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有关部门要以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片和资料,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按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积极参加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www.anquanyue.org.cn)。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隐患直击》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安委会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消防总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地震局、省安全监管局共同组成的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各地、各单位和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以安全月促安全年,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注重发挥“两微一端”、“河南手机报安全生产版”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创新方式方法,打造安全生产舆论宣传矩阵,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省组委办将编发“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发布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进展情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分别于5月25日和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含图片、报刊、视频资料等,省组委办将结集成册发各地市交流学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为: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为: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省组委办将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对各地进行督导考核。

省组委办联系人:李   刚     0371-65919702/传真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609室

邮   编:45000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xls

 

 

 

201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