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3.10.2014  14:20

豫安委办〔2014〕6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安全河南创建工作实际,深入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竞赛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比赛活动组委会。

主  任:

刘宛康  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主任:

马  涛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张喜中   河南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协会理事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

四、竞赛规程

(一)竞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参赛范围

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商贸企业干部职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三)试题发布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竞赛试题在2014年10月《河南安全》杂志上发布。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一等奖2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颁发证书、奖品。单位组织奖30名,颁发奖牌。获奖名单在《河南安全》杂志和省安全生产网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竞赛活动,将竞赛活动作为本地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同时根据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的高潮。

(二)各地所需答题卡数量于2014年10月25日前报竞赛办公室,原则上每个省辖市不低于20000份,省直管县(市)不低于2000份。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可直接与《河南安全》杂志编辑部联系。

(三)知识竞赛答题完毕后,将答题卡(复印无效)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于2014年11月30日前寄竞赛办公室。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红军          电话:0371-65919702

河南安全》联系人:吴匀端    15890693666。
      地址:郑州市任寨北街1号联盛大厦B座6单元161号
      邮编:450003

电话:0371-6382755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