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提供规划有关情况的通知

30.03.2015  20:19

豫安监管办﹝2015﹞4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我省有关部署,省局正在组织编制《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切实增强规划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深做实规划编制工作,现对规划有关内容开展基础调查和专题研究,请各单位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并组织编制好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及时提供规划调查有关情况

一是请省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按照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分工,提供“十二五”期间本部门或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本部门或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填写《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调查表(省局各部门)》(附件1),于4月30日前反馈省局政策法规处。

二是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提供本地区“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以及拟纳入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填写《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调查表(市、县安全监管局)》(附件2),于4月30日前反馈省局政策法规处。

二、认真研究反馈规划重大问题意见建议

在全面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局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写组梳理提出了一批关系安全生产发展的重大问题及重点课题(附件3),请各单位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规划主要内容及重大举措提出意见、建议,填入规划调查表一并反馈。近期省局将到各地开展“十三五”规划专项调研。

三、扎实做好各地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明确规划总体定位。各地区要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豫安监管〔2014〕67号),把握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进度,科学有序地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重点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标体系,推动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做为地方重点专项规划,以本级政府文件发布实施。

二是做深做实有关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和重点工程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充分认识重点工程对规划实施的载体作用,提前谋划落实规划新建项目的综合建设条件,确保规划项目落到实处。
      三是合理确定规划框架。为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省局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写组初步拟定了规划框架(附件4),请各地结合实际酌情参考。

联系人及电话:张亮,0371-659197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调查表(省局各部门)

2、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调查表(市、县安全监管局)

3、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及重点课题研究

4、区域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参考框架

附件下载.doc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