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我们文化的根

23.07.2016  01:03

省委出台的《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非常及时,对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实施意见》立足河南实际,有方向、有灵魂、有重点、有抓手。作为民间文艺工作者,有责任守住我们文化的根,努力推动河南民间文化的创造性传承和创新性发展。

要大力实施民间文化传承工程。民间文化作为中原文化珍贵的精神资源,在保护过程中要强调其原真性、完整性、活态性。《实施意见》专门强调要“实施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很有针对性。河南民间文化传承的主要精力要用在挖掘、抢救、保护上。比如对中原民间神话传说故事的挖掘与研究、中原古村落的调查与保护、中原民俗文化的调查与整理、中原节日文化的研究与弘扬等。结合现代传播手段和现实语境,我们亟须做的是中原民间民俗文化的整理出版,文献数据库建设,纪录片拍摄,专业网站建设,“两微一端”使用,传习所建设,博物馆和展览馆建设,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等。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传承与传播体系构建,使中原民间文化保护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要突出民间文化的特色化发展。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既要注重全面,也要突出重点。全面就是要摸清家底,建立文化遗产名录。重点就是突出特色、突出个性。截至目前,河南还没有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需要有零的突破。《实施意见》指出要“实施中原特色文化基地建设工程”。我们要选取在民间文化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有影响的乡(镇)、村(社区),建立中原特色文化基地,建设民间文化之乡,通过建点、连线、成片,形成特色文化走廊和特色文化集聚区,比如禹州(钧瓷)、汝州宝丰(汝瓷)、洛阳(唐三彩)、濮阳(杂技)、镇平(玉雕)、兰考(乐器)、登封(少林功夫)等。基地建设的目的是发挥文化的积聚效应和整体效应,凸显文化的地域特色和个性特色,推动民间文化差异化发展,百花齐放、共同繁荣。

要做大做强民间文化产业。当今时代,文化经济一体化是一种重要趋势。民间文化发展要顺应这种趋势,通过生产性传承强化自身的造血功能,不断在市场中发展壮大。要做好文化产业规划,谋求长远发展。聘请业内专家,不断提高民间文化的创意能力。发挥民间文化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实施“一地一品”、“一村一品”工程,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把特色文化基地建设与美丽乡村、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文化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商业街区、文化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共建合力。要让民间文化融入现代生活,融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文化体验、文化消费之中。

要把人才培养作为重中之重。要培养一支具有敬业精神的人才队伍。在精神素质上,必须热爱民间文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潜心钻研,德艺双馨。在业务上,要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著,发扬“工匠精神”,精益求精,创作精品。要做好民间文艺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工作,对于优秀人才,要推荐进入“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等。同时,要建立优秀人才的传、帮、带制度,关心青年优秀人才的扶植和培养,建立起代际相承的传承人谱系,薪火相传,延续文脉。要在政策上不断创新,比如如何解决民间文化人才的身份、待遇、职称、荣誉、继续教育问题,如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民间文化人才更好地生存问题,等等。通过改善民间文化人才的生存和工作条件,有效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作者系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