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获批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01.12.2017  00:32

      近日,经学校申报,河南省科技厅审核并报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备案,决定在我校设立“河南理工大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以技术卖方(转让、卖出)为工作对象,对技术买方(引进、购买)实行登记备案制。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6〕36号文,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认定为“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的技术合同可以免征增值税。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2007年以来,我校报送焦作市高新区、焦作市科技局和河南省科技厅进行逐级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为11.12亿元,其中,认定为“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的技术交易额为9.03亿元,为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减免相关税收5000多万元。
      我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的获批,无疑将为学校技术交易提供极大的便利。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研究和落实好技术市场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学校服务行业、服务地方的优势,为学校横向科研项目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帮助广大教师在技术转移中最大限度地享受政府有关技术市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学校更好地开展科技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走向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