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顺利获省教育厅核准

07.01.2015  18:42

      2014年12月31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核准郑州大学等19所高等学校章程的通知》(豫教政法〔2014〕164号)核准了全省首批19所高校章程,《河南理工大学章程》名列其中,标志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自2012年1月1日教育部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来,学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章程制定工作。一是将章程制定工作列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并要求学校章程制定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抓住关键环节,搞好重点突破,特别是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协调学校与政府、社会关系方面要有新突破。二是把学校百年办学历史中的各类工作规程、组织大纲等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吸收其思想精华,传承历史文脉,提炼大学精神,为学校章程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按照“边制定章程,边推进工作”原则,设计了前期筹备、宣传动员、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五个章程制定阶段,并扎实做好五个阶段各项工作,先后公开向社会、学校师生和退休老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所在地政府、杰出校友和校外合作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历时两年共修改25次形成了《河南理工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并按有关规定分别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和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后,于2014年12月18日向省教育厅报送了《河南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获河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核准,学校发展进入依法依章治校新阶段。
      经河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依法核准的《河南理工大学章程》,由总则,举办者与学校,人才培养与专业设置,组织结构,教职工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和学生代表大会,董事会、基金会、校友会,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学校文化标志和附则等十章九十一条组成,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根本大法。
      章程核准后,学校将向社会公开并专门组织开展学校章程的宣传、贯彻与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章程在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宪法”地位,切实用章程规范和指导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维护好各方面利益,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快学校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