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

16.12.2015  18:26

 

      12月9日,洛阳市政府召开第40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常勇主持,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副市长王琰君领学。
      鲍常勇指出,当前我省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快速发展时期,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全市在耕地保护方面,耕地开发的力度和效率还普遍偏低,耕地质量还不够高。针对洛阳实际情况,鲍常勇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任务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二要建立以耕地保护为首要任务的土地管理格局。对耕地实行管控性保护,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导向作用;实行约束性保护,严格划定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实行补救性保护,强化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实行建设性保护,有效开展土地整治;实行倒逼性保护,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减少耕地占用;实行惩治性保护,严格土地执法监管。三要强化部门共同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总体格局和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主动作为,落实好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四要实行奖惩制度。坚持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将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对未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涉及土地管理的有关业务;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