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举办全省性宗教团体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15.03.2018  03:40

2018年3月7日至9日,河南省宗教局在郑州举办全省性宗教团体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全省性宗教团体常务理事(常委)以上共16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宗教局局长贾瑞琴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杨三忠副局长做培训总结讲话。国家宗教局《中国宗教》杂志社刘金光社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王珍教授、省发改委专家范磊同志应邀,分别从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条例》主要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等方面,为大家授课解读。

 

 

贾瑞琴局长指出,举办这次培训班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宗教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省宗教界的法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贾局长强调,要通过学习培训,强化法治观念,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水平,发挥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全省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促进我省宗教关系和谐,凝聚全省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正能量。

 

 

杨三忠副局长在培训总结中指出,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团体工作的重要任务,与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安排结合起来,在全省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中掀起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热潮。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省宗教局举办此次培训班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通过培训深刻学习领会了新修订《条例》,对宗教界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回去后将精心组织,抓紧开展培训,确保每个宗教教职人员都能学习领会新修订《条例》,自觉在法律法规政策的范围内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