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宝丰县残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汇报

05.09.2016  19:09

图为党组成员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

          8月31日上午,平顶山市宝丰县残联党组成员在二楼会议室,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会上,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常占民同志要求党组成员要对《问责条例》逐条进行了解读学习,同时要求: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结合起来,纳入到“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必学内容,掌握实质和要领,正确把握和熟练运用。要将纪律挺在前面,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切实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

          会议强调,县残联党组要深刻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今后,一定会把《问责条例》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