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2年第四次集体学习

16.08.2022  12:40

  8月12日下午,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2年第四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和体会。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童孟进主持会议并讲话。

   研讨学习会上,大家一致认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并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蕴含了深远的战略考量,体现了深邃的理论思考,彰显了深厚的为民情怀,展现了强大的真理力量,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三农”工作理论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议强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贯通学习领会,增强政治担当,推动新时代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乡村振兴这个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刻把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个做好“三农”工作的底线要求,扎实做好农资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深刻把握深化改革这个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法宝,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刻把握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做好“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不断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深刻把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保障,切实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全面领导。要汇聚起供销系统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巩固“三农”战略后院,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