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07.09.2017  13:32

2017年9月1日,省民委党组书记贾瑞琴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党中央修改《条例》,是随着管党治党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发展,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需要,是推动巡视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是推进依规管党治党的需要,有利于统一思想思想、深化认识,发挥巡视监督政治的作用,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有利于指导工作、提高实效,为推进巡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依纪依规开展巡视,进一步提高依规管党治党水平,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对巡视工作重要性认识。二要准确把握新精神新要求。要认识到,修改《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总结吸纳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严格遵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巡视工作的基本制度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新精神新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三要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各党支部、省民专党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精心组织,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条例》纳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出专题进行研讨。要强化学习措施,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学习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坚持领导带头,各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习《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谈认识、谈体会,抓好督促检查,做真学真用的模范,为党员干部作好示范、当好表率。要加强宣传贯彻,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形式,深入宣传《条例》新精神新要求,为巡视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条例》制定省民委巡察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