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河南省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

03.05.2017  23:34

 

 

          近年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日益增强。2017年一季度,河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57.31亿元,增长12.0%,较去年同期提升0.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0个百分点,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一季度全省工商系统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消费者诉求11.43万件,同比增长16.1%,增速较去年同期提升4.5个百分点。其中,受理消费者咨询9.03万件,投诉2.02万件,举报0.37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5.8%,13.7%和43.1%。消费者投诉涉及争议金额1773.3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7.94万元,同比增长135.6%。

          一季度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电信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和餐饮住宿服务 等方面。2 017年一季度,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和家用电器投诉量居商品类消费投诉前三位,分别为2212件、1604件和1106件,占商品类投诉量比重分别为19.7%、14.3%和9.9%,合计占比43.9%。电信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和餐饮住宿服务投诉量居服务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1178、1143件和806件,占服务类投诉比重分别为13.0%、12.9%和8.9%,合计占比34.6%。

          3.15 期间投诉量微增,投诉热点与一季度总体投诉热点基本一致 2017年“3.15”期间(3月14日和3月15日)全省工商系统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82件,同比微增0.6%;3月14日受理579件,同比减少16.8%,3月15日受理1303件,同比增长11.0%。“3.15”期间投诉商品服务热点类别与一季度总体基本一致。商品类投诉量前三名为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和家用电器,服务类投诉量前三名为电信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和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上线,半数诉求来自80后 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宣布启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截至3月31日,河南工商局通过该平台共接收消费者诉求1129件,经确定予以受理的消费者诉求456件,其中投诉331件,举报125件,受理投诉举报量占一季度受理投诉举报总量的1.9%。投诉人群体中,70后、80后、90后是家庭消费的主力也是最熟悉互联网运用的三代人,成为通过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的主要群体,诉求量分别为165件、584件和239件,占平台诉求总量比重分别为14.6%、51.7%和21.2%,合计占比87.5%。平台受理投诉中近三成为网络消费投诉, 交通工具和电信服务问题较为突出,从具体销售方式来看,平台受理的网络消费投诉中网站销售和B2C两种模式投诉量较大,分别为48件和36件,占比分别为51.6%和38.7%。

          网络消费投诉热点集中于服装鞋帽、电信服务等网络消费热门商品服务类 ,超六成网络消费投诉集中于郑州 2017年一季度,全省工商系统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消费者网络消费相关投诉866件,占一季度投诉总量的3.3%。从投诉商品服务类别来看,商品和服务投诉分别为615件和251件,占比分别为71.0%和29.0%,服务类占比较去年同期提升13.4个百分点。投诉主要集中于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电信服务和互联网服务等方面。一季度全省网络消费投诉中,郑州占569件,占比65.7%,投诉量明显高于其他市县;其他省辖市中,新乡和商丘分别为57件和47件,占比分别为6.6%和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