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认真查处审计发现问题对工程串标单位和责任人行政处罚28.75万元

08.03.2018  02:11

近日,洛阳市审计局在对孟津县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发现,2016年8月至10月之间,洛阳市达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孟津县汇兴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标的孟津县朝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二次项目和常袋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次项目,存在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处罚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处罚规定,建议孟津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核查和处理 。

依照上述审计建议,孟津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责令整改,孟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有关法规,于2018年1月对污水处理工程三家串标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串标单位和责任人合计处罚金28.75万元。(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