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存款保险制度不会引发中小银行存款搬家

08.04.2015  12:59

      核心提示:在小银行可以得到更高的收益率水平,而且存款也比较安全。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昨日公开解读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就对中小银行的影响、存款保险费率设置、存款保险基金运营安排等方面作出详细解释。

      近日,有关存款保险制度将加大中小银行压力、导致存款“搬家”的声音四起,针对市场的这一担忧,潘功胜予以否认。

      潘功胜认为,首先,目前我国银行业整体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运行平稳,不良水平在国际上仍然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而且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资产质量、拨备覆盖率水平在弥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方面都非常强。其次,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以立法的形式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实际上有利于增强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

      黄晓龙也表示,中小银行发展中可能会面临信用不足的问题,而存款保险可以通过保障存款人的利益,提高中小银行的信用,为大中小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后,它可以及时保障存款人的权益,也可以在银行发展过程中有风险及时校正,为中小银行的发展、民营银行的发展创造一个基础和条件。”黄晓龙说。

      此外,潘功胜表示,目前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的存款利率都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5%、20%左右,普遍高于大型银行。因此,从理论上和逻辑上说,存款人没有必要把钱再搬到其他地方,因为在小银行可以得到更高的收益率水平,而且存款也比较安全。

      “从国际上看,各国在推出和实施存款保险制度过程中,没有出现存款在金融机构之间大规模移动,国际上也很少找到这样的案例。即便有中小银行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央行也准备了比较详细的预案,这一点请大家放心。”潘功胜说。

      至于潘功胜所说的“预案”,据黄晓龙透露,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央行已逐步建立一个完整的存款保险政策框架,主要包括事前的风险防范,比如风险差别费率的建立、信息收集、现场核查;也包括事中的风险控制,比如风险警示、早期纠正等;也包括事后的风险处置,比如说当真的出现问题之后,担任接管组织、实施清算等。

      具体来讲,比如存款保险基金可以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警示、行使早期纠正的职责,如当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到某个水平、风险级别达到某个程度,存款保险基金可以和央行、银监会一道,要求投保机构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这些早期纠正的措施,使金融机构最终发生倒闭的概率大大降低。

      虽然《存款保险条例》中指出,投保机构所缴纳的费用将按照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方式,不过,潘功胜昨日透露,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初期将以基准费率起步,逐步会过渡到差别费率,以促进公平竞争,促使银行稳健经营,且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

      潘功胜透露,在设计风险差别费率时,金融机构存款保险费用的高低将与反映其风险状况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评级等因素挂钩。此外,考虑到中国的特殊情况,各地方的金融生态环境也可作为一个参数。

      与此同时,存款保险费率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存款保险基金的积累和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孙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