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着力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提升民族工作水平

08.05.2014  15:32

    近年来,河南省以民族干部配备和培训教育为抓手,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聚居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民委系统干部“三支队伍”建设,推动民族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和培养。省委组织部专门出台政策,规定少数民族人口10万人以上的省辖市和1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少数民族干部。近年来,在市县班子调整中,我省4个少数民族10万人以上的省辖市和50个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多数都按照规定配备了民族干部。同时,注重对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每四年举办一期全省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并纳入主体培训班次。至2013年,全省已举办了五期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推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二是加强民族聚居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在国家民委的重视和支持下,2012年我省组织少数民族万人以上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45人参加了全国民族工作能力建设培训班。2013年,举办了全省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分管领导干部和千人以上乡(镇、办)党政正职培训班,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38名,乡级党政正职186人。通过集中培训,参训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对民族政策的理解都有了显著提高。
 三是加强民族工作干部培训教育。2012年以来,省民委制定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规划,申请了专项经费,启动全员培训,分期将市、县两级民族工作干部轮训一遍,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13年,积极推荐40名干部参加国家民委培训班,加强民族工作干部能力建设。针对基层存在的问题,为提高民族工作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自2013年11月底开始,又在民族宗教任务较重的7个省辖市、5个县开展规模较大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专题培训,参训人数达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