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省公安厅举办全省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培训班

18.04.2017  18:24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公安部《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和省民委、省公安厅《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推动我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有序进行,4月10--11日,省民委、省公安厅在南阳市举办全省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培训班。省民委副主任黄旭东出席培训班并做动员讲话。省民委和省公安厅有关处室业务负责同志详细解读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就一年来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民宗委副主任和民族科科长、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干部和省民委机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黄旭东副主任在讲话中要求学员认真学习,掌握理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为做好我省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公安系统和民委系统要加强合作,在工作中进一步把握政策,严格审批程序,保障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本次培训采取辅导解读和实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辅导。学员们表示授课方式重点突出、逻辑严谨、易于接受,加深了对相关政策文件的理解,提高了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

据了解,这是全省民委系统和公安系统第一次联合培训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目前,省民委和省公安厅正在开展2016年民族成份变更统计数据共享对比工作,通过共享信息,进一步规范我省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