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副委员长沈跃跃建议取消“嫖宿幼女罪”

27.06.2015  19:17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十余名委员建议“毒驾”入刑,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建议,将毒驾列入危险驾驶罪,“因为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危害不亚于酒驾,从国际惯例看,也普遍把毒驾行为作为犯罪行为予以处罚,因此可以考虑在危险驾驶罪中增加关于毒驾行为的规定,以提高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行为的震慑力”。梁胜利、黄润秋、罗亮权、韩晓武、方新、范徐丽泰等10余名委员也持相同观点。

方新说,吸毒人员滥用毒品后,驾驶、反应、辨识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会有方向感、距离感和时空感的错乱,发生事故风险明显增加。与酒驾相比,毒驾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更大。

方新表示,“我也看了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解释(毒驾)为什么不能入刑,一是快速检测困难,二是即使尿检呈阳性,也可能是因为吃了其他药物造成的。我觉得这个理由不成立,就和运动员吃药一样,查出是阳性就按照吸毒处理,如果说是其他药物造成的,他有申诉的权利,但是要自己取证,证明是因为别的药造成的阳性”。

范徐丽泰也认为,对毒驾应该零容忍,“如果公安人员怀疑是毒驾,就检查,即便查实不方便;驾车意外如果损害了其他车辆或造成了人身伤害,就应当进行测试”。

沈跃跃、马馼等委员建议取消“嫖宿幼女罪”,将该类行为一律作为强奸罪论处。

任茂东还建议,减少死刑罪名的同时,应严格限制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后的减刑问题,“也就是说,判处死刑减少了,但要严格把控减刑的问题。例如,判处死缓后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25年,25年执行一半还可以假释,换句话说,在监狱里服刑15年到16年。如果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里最多服刑12.5年。这样似乎难以体现社会公平”。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