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剧目应有更多方式惠民

15.08.2016  11:05

一部重金投资创排的剧目进京演出两场,获得几项大奖后便偃旗息鼓销声匿迹……笔者曾向剧目创排院团负责人发问:这么好的剧目,为什么不到急需文化滋养的基层展演或巡演呢?这位负责人无奈地说,200多人的队伍拉出去一天得花多少钱?还有演出安全问题、演员补助问题、演出场地问题……

这样的现象并非个案,一部耗资不菲的精品剧目,在一线城市演出几场、十几场,通过各种渠道获评大奖后就束之高阁。一些人乐了,因为得了大奖,广大百姓却享受不到好的艺术创作成果。如果整台大戏送到基层有困难,分解剧目的片段或经典部分单独演绎,少数人组成演出小分队到基层巡演,效果是不是也会不错?一部经典剧目可以用更多元的方式与百姓见面。这个真的应该有!

文艺工作坚持“二为”方向永不过时。当前,面对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强,文化演艺业中的投资方、演出方,在推动精品剧节目走进高雅演出殿堂的同时,不妨沉下心、俯下身,积极走进大有可为的城乡广阔天地,因为更多的潜在“粉丝”在民间。政府应建立奖惩机制、跟踪监测机制和监督机制,设立演出场次保障金,根据观众规模、不同演出环境、不同剧种、参演人数确定演出场次。要细分基层惠民演出场次,不但有省城场次、地市场次、县区场次,乡村场次也应该有保障;对大力惠民的先进典型积极褒奖,对完不成演出场次或演出质量不达标的,给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最重要的是,惠民成效要让群众来监督、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