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后不“性福”申请离婚 丈夫对性爱没兴趣拒绝看医生治疗

24.02.2016  17:18

【女子婚后不“性福”申请离婚】因丈夫生理和心里有缺陷,女子婚后不“性福”申请离婚,法院判十万彩礼不退,准予离婚。这是怎么回事呢?据悉,结婚后女子发现丈夫对性爱没兴趣,建议让他看医生,可是丈夫拒绝治疗。

女子结婚后发现丈夫对“那方面”没兴趣,提出离婚,可丈夫表示不退回10万元彩礼就不同意离婚,女子告上法庭。2月23日从宁波镇海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判决这起离婚案,因确认双方感情破裂,同意妻子诉请,不予采纳男方“退还彩礼”的要求。

原告王某30多岁,2015年2月通过介绍认识徐某。不久,徐某父母备齐10万元彩礼上门提亲,并与王某父母敲定了结亲的日子。 责任编辑: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