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情惊魂“跳楼” 洛阳消防苦劝终救下

27.02.2017  15:35
 

2月25日晚,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子站在洛阳市涧西区某家属院四楼窗户处,意欲跳楼。经过消防官兵和派出所民警十分钟的教育疏导,轻生女子被救援人员成功救下。

 

2月25日19时49分,洛阳市消防支队太原路中队接到市指挥中心命令称:位于涧西区联盟路与江西路交叉口的第四设计院后东区家属院有一名女子欲跳楼轻生。接警后,中队立即出动赶往现场实施营救。

 

19时54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发现一名约为二十多岁的女子站在了该家属院居民楼四楼的窗户处,脚上穿了一双高跟鞋,站立不稳,左右摇晃,稍不留神即有坠楼危险,现场情况万分危急。据家属院居民描述,都没见过此女孩,具体什么原因跳楼都不清楚。

 

19时58分,在确定该女子所在位置后,根据现场情况,救援人员立即作出营救措施,一组救援人员在女子所在位置楼下铺设救生气垫,防止出现意外,并划分警戒区疏散围观群众;另一组同派出所民警前往楼上与轻生女子进行沟通。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十分钟后,经过消防官兵和民警的劝导,该女子情绪稍稍有些缓和,最终放弃轻生念头。随后,该女子在消防官兵的搀扶下重新回到屋内。

 

据了解,女子因生活琐事和男朋友在电话里吵了一架,感觉到自己很委屈才站在租住的四楼阳台上,并手抓住防盗窗从自己租住的房屋翻越到隔壁房屋窗户处欲跳楼轻生。经过民警的劝说和教育,女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不会再做危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