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为了一套房,获刑十个月,不值!
原本是债权人,但复杂的经济纠纷中,她一直认为自己“有理”,而致法院的生效判决于不顾。最终为了一套房,获刑十个月,缓期一年执行。25日,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因买卖房屋引发的纠纷,其背后又牵扯出多起复杂的经济纠纷。
展某通过中介,从苏某处购买了一套别墅,全款交付给苏某后,却发现房子无法过户,原来,这套房子是河南某公司为了偿还借苏某的钱,500万抵给苏某的,苏某转手卖给了展某,但遗憾的是,这套别墅早在买卖前1年,就被该公司抵押给了其他公司。已获抵押权的公司要求郑州中院对这批别墅进行拍卖,展某虽然付了房款,却无法办理过户。
随后,展某提起诉讼,要求与苏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回房款,被索赔80万。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了购房款,即应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被告2013年1月即与原告签订合同,至今无法为原告办理涉案房屋的过户手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判令:解除展某与苏某、第三人某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苏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展某共计400余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展某申请,惠济法院查封了苏某名下房屋一套。
民事判决生效后,苏某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展某于2018年1月向惠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执行。执行法院向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院向刘永宾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查找联系,但苏某及其亲属故意躲避,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为有效保障债权人利益,惠济法院决定对苏某名下被查封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多次依法到涉案房屋张贴搬迁公告,责令苏某限期迁出该房屋。然而苏某不仅未按期迁出,还未对该套房屋进行腾空,并多次缠访,阻挠执行。
随后,执行法院决定启动强制腾房程序。在对涉案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并进行登记,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的情况下,对该套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进行司法拍卖。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展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苏某被依法逮捕。此时苏某终于意识到事态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在案件审理期间,展某相继收到苏某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及拍卖所得房款共计400余万元。
不过,钱虽然还了,但苏某前期多次阻挠腾房的行为已构成拒执罪。2019年7月,惠济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公开宣判后,苏某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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