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重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最高奖励1000万

09.07.2015  18:53
          7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将重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和个人,最高奖励1000万元。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科技厅出台政策,对我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配套奖励。其中,对我省(含驻豫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各类获奖项目给予重奖:特等奖1000万元,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经费中50%用于对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奖励,50%用于单位自主选题科研经费。同时,对于我省作为参与完成单位的项目,奖励参与的主要完成人,特等奖每人10万元,一等奖每人2万元,二等奖每人1万元。

据了解,对我省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项目,我省的配套奖励标准是国家奖励标准的10倍。根据这一政策,省财政已对获得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的郑州大学王复明教授等单位和个人拨付奖金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