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复得的档案

01.08.2018  15:38

失而复得的档案

 

2018年4月下旬,驿城区国土资源局在向区档案馆移交档案时,接收人员发现档案缺少一卷。国土资源局档案员拿出一张借条,根据借条显示,该档案已于2003年借出,至今借阅人没有归还。负责接收的同志将此事上报局领导班子,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李波局长指示我局执法人员介入此事。档案执法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根据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线索,找到当事人胡先生,因时间较长,胡先生只记得后来将这卷档案转交给了另外一科室的工作人员,可能在该科室档案移交中再次移交档案室,但档案具体放在哪一盒不清楚。秉承服务执法的观念,档案执法人员当即和国土资源局的两位档案员一起在逐盒进行查找,他们几个人埋头档案室花了整整两天时间,终于在翻阅数百卷后找到了这份遗失的档案,这场档案丢失案件得以结案。该档案被及时接收进档案馆,并办理交接手续,圆满完成齐全完整的接收任务。这一案件告诫我们,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宣传《档案法》发展档案事业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