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四项改革”试点 具体方案已原则性通过

13.10.2014  12:29

  “由试点央企分别提出的改革试点方案已原则性通过。”10月9日,一位接近国资委的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9月29日,国资委召开了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了有关改革试点方案,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此次会议未涉及中央层面国企改革顶层改革方案。”上述人士透露。

  此前,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企改革涉及到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牵涉各方面利益,中央层面顶层改革方案最终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敲定。今年年底前将有望正式对外发布。”

  今年7月份,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启动了“四项改革”试点,具体来说:一是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据悉,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主要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模式。具体来说是从两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在国资监管层面,探索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关系,理清职责界面,研究国资委如何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再一个层面就是国资运营层面,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如何有效服务国家战略目标,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效益。

  混合所有制试点主要是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主要在6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效制衡、平等保护的治理结构。二是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三是探索市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五是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效监管机制。六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

  此前,国资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华岗表示将坚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由企业提出试点方案,牵头厅局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对企业的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  ·记者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