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夫妻高速上大声吵骂并撕扯 女子抬脚欲轻生

28.10.2016  08:42

  “如果没有你们的及时调解,我们一家人可能就出大事了!”近日,鹿邑县的闫先生夫妇给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八中队中队长李春打来电话,对民警的帮助再次表示感谢。

  据了解,10月22日下午,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八中队中队长李春像往常一样,带领民警马敬宾、协警张凯巡逻在永登高速公路上。当3人巡逻至永登高速公路K1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豫PPH×××的灰色帝豪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没有开启应急灯,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赶紧下车查看情况。

  民警下车后,只见一对年轻人在应急车道上大声吵骂并撕扯着。这时候,一名女子突然抬脚欲从高速公路桥上往下跳,男子眼疾手快,慌忙上前从后面抱住女子。此时,正下着中雨,来往车辆呼啸而过,危险情况随时可能发生。民警见状,遂停车为轿车设置警示标志,并上前询问两人情况。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闫某,鹿邑县人,他和妻子、母亲及孩子一家4口驱车返回鹿邑途中,孩子在其母亲怀中哭闹不止,媳妇和母亲吵了几句。闫某一时气恼,随手打了妻子一巴掌。没想到,妻子当即暴跳如雷,吵闹中要跺开车门下车。闫某急忙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两人下车争吵撕扯起来。气愤难抑的妻子哭喊着说“我不活了”,突然走向护栏想跳下高速桥,幸好被闫某及时抱住。

  民警了解情况后,随即对夫妻二人进行劝解。为防意外,民警将闫某一家人及车辆带至高速公路永城东站。见夫妻俩渐渐平和,民警再次对他们一家人进行劝说。民警幽默诙谐的劝说打动了夫妻俩,15分钟后,夫妻二人破涕为笑,和好如初,并十分后悔高速路上不冷静的荒唐举动。

  民警最后对闫某及其妻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高速路上潜在的危险。最后,夫妻俩心服口服,一家人和好后,说笑着驾车安全返家。(商丘网 京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