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太张小学餐厅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太张小学的委托,就灵宝市豫灵镇太张小学餐厅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太张小学餐厅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
2、招标编号:CDZBSG-2015-221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宝市豫灵镇太张小学餐厅建设项目,一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高度为4.25米,总面积131.18㎡。
2、建设地点:灵宝市豫灵镇太张小学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图纸押金为每套500.00元,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完好无损退还图纸的全额退还图纸押金。
4、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 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必须从谈判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未能按要求提交的均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资格证书、企业近三年(12、13、14年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两份(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近期缴纳个人社保证明)。
注:(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3月25日09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
1、谈判时间: 2015年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 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九、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豫灵镇太张小学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393980680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398-6198009 13193966508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