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启动“春雷行动” 打嬴土地利用管理“翻身仗”

07.04.2017  20:04

 

      4月1日,太康县召开全县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春雷行动”动员会议。各乡镇乡镇长、分管副职、村镇建设中心主任,县“两违”整治成员单位负责人、国土局全体班子成员、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及执法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康县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传达了市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全县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春雷行动”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太康县决定准备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解决不实耕地、违法用地、土地综合整治拆旧复垦不到位等土地批征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国土资源利用管理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土地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对新增“两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国土部门要组织协调和统筹推动全县“春雷行动”工作开展,及时做好工作对接和数据上报,配合好各乡镇拆除整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法制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杜绝推诿扯皮。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违法违规用地中查处不力、制止不力,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各乡镇要立即对“春雷行动”作出部署,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围绕主要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要加强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宣传,营造集中整治浓厚氛围。二是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县“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或案件查处不力、拆除复耕弄虚作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共同责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豫办〔2014〕25号),按照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总要求,国土部门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联动,确保“春雷行动”圆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