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周末”助推休闲经济 期待更多跟

22.03.2016  12:05

  从今年开始,山西省晋中市将在全省率先实行“2.5天周末”弹性作息制度,时间为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在此时段中,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每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安排。(3月21日《京华时报》)

  晋中此举不是一时兴起,而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因时因地制宜,在确保正常工作的同时,给“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人提供时间保障。这既为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培育旅游新业态,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提供了可能,也让劳动者减轻了工作压力,获得了休闲时间。

  然而,或许因为其“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仅是“可以比照执行”,所以这样的弹性作息制度并未赢得应有的掌声。许多网友对此怨声载道,拍砖之声不绝于耳,认为“比照执行”是句空话,只是让公职人员占了便宜。

  笔者以为,对于弹性作息制度,还需一分为二理性看待。首先,尽管实行“2.5天周末”弹性作息制度,看似有人占了便宜,可前提是每月仅享有两次调休,而且调休的部分还要增加工作时间,比如调剂带薪休假、平时加班、法定节假日值班轮休等,从而确保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到位。也就是说,这样的弹性作息制度对公职人员来说,并无什么“便宜”可占。

  其次,社会组织企业的情况本就千差万别,政府不可能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单位都实行“2.5天周末”制,只要企业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作安排没有违反相关法规,政府就没有理由去进行干预。换言之,只能做出“比照执行”的安排。这正是市场经济所决定的,不能因为社会组织企业等执行有困难,就来个“谁也别想”。

  再次,既然国家层面已出台专门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那么总要有地方和单位先行先试。如果瞻前顾后,这也不行,那也不成,没有一个地方去响应,要这个意见又有何用?

  因此,对于弹性作息制度,不能因为其存在一些问题,就棍棒相加,更不能因为其“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就全盘否定。在确保工作时长不变的情况下,发挥地方与个人的自主决定权与安排假期的差异性,既能将更多旅游消费的需求转化成现实,又有助于推动中国步入休闲经济时代。这方面,晋中可谓开了好头,期待更多的地方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