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消防大队新华中队围墙、大门、餐厅及室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30.09.2014  11:5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消防大队新华中队围墙、大门、餐厅及室外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长葛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葛市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长交建[2014]GZ066号;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葛市新华路与潩水路交叉口。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围墙及大门、餐厅(土建及安装)及室外工程(土建及安装),总投资约167.5万元。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壹个施工标段;

2.5工期要求:90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0374-6189133

4.2  报名时携带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

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存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份(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同时递交投标报名表。《投标授权委托书》和《投标报名表》格式请在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4.3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手续(需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

4.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五号楼15楼);

5.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      标      人:长葛市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