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 有权不可任性"的警醒

06.03.2015  10:04

    余东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严肃又不失活泼地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3月5日新华网)

  报告指出,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赢得与会代表热烈掌声。这掌声中,有对“有权不可任性”,给权力做“减法”的点赞,更有对“有权任性”的重重锤击和警醒。

  然而,有的人有了权就很“任性”,不但增加了让人无奈的收费政策、限制条件、办事环节,还在“雁过拔毛”的“惟利是图”中吃一点、拿一点、卡一点、要一点,更有甚至是拿得多装不下了,吃多了消受不了。有权,就让即便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举动都有了“我就是任性”的张狂,还被一些人当成了默契和习惯。总理提出“有权不可任性””就是对这些人的警醒。

  “大道至简”,简单就是完美,简单就是真理,简单就是聪明。“大道至简”在一个成熟睿智的人身上的表现为简单明了却又大智若愚,那么在政府的工作中就是要“简单”得让群众一目了然、一步到位、一下办好。要“”就必须“”,“ 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

  “有权不任性”,用法治划定权力边界。中国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法无授权不可为”,就必须用法治的“金箍棒”给政府权力划定边界,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该做什么,该怎么做,该做到那种程度、打成什么效果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中进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坚决防止和反对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人代法。

  “有权不任性”,用规矩约束“任性”。“守规矩”要求在制定规矩时参照老百姓的现实感受和需求,聚焦群众的满意度,使规矩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不悬在空中,不朝令夕改,无缝可钻,不留漏洞空白。落实规矩要求在遵章守法和循规蹈矩层面上强化执行力和加大监督力,充分发挥规矩的约束作用、警戒、监督作用,不让规章制度流于文字层面和流于形式层面,切实使规矩在党员干部中内化于心并外化于行。

  “有权不任性”,用品行匡正“己正”。品行问题不是“小节”,“小节大害”,不可“不拘”。如果品行上“不拘”和重权在握凑合在一起,就更加肆意地“任性”了。让人啼笑皆非的“庸懒散浮拖”和瞠目结舌腐败无疑是权力任性的极致。“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必不会随意“任性”。‍

  简而清、简而爽、简而正,“有权不可任性”,任性必被捉。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