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企业漏报年报将面临“麻烦”
《大河报》:企业漏报年报将面临“麻烦”
5月30日,《大河报》11版刊登新闻《企业漏报年报将面临“麻烦”——目前距截止日仅剩1个月,请抓紧填报》,对5月27日全省工商系统企业年报和信息归集工作推进会有关情况进行了报道。
企业漏报年报将面临“麻烦”
目前距截止日仅剩1个月,请抓紧填报
□记者陈骏 通讯员 鞠海生
本报讯虽距今年企业年报截止日(6月30日)仅剩一个月时间,截至目前,省内仍有不少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未填报2015年度的报告。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截至5月中旬,全省已有超过10万户企业因未进行年报及其他原因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面临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等经营活动中“受限”。
记者27日从全省工商系统企业年报和信息归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截至5月中旬,全省共有104562户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原因主要有因未依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在工商部门规定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
据悉,2015年度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距目前仅剩1个月时间。省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凡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尚未填报年报的,请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gsxt.haaic.gov.cn)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将严重影响企业信誉,正常经营活动将受到影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等工作中,也将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如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消除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后,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自2014年10月我省企业由“年检制”改为“年报制”后至今,全省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不断完善,已实时与国家总局数据中心实现动态更新,全国共享。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清理“僵尸”企业,增强企业诚信经营,与其他部门配合惩治“老赖”等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