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应尽之职 责无旁贷

05.08.2016  13:11
治污,不是额外任务,而是应尽之职! -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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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不是额外任务,而是应尽之职!

  “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是号召,也是承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盛夏之初,河南省委向全省发出了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动员令!我省各地的真实情况怎样?困难和压力在哪儿?有无好的经验?带着这些问题,河南广电全媒体派出多路记者,东西南北,多个市县走访、调研、座谈,用他们沾着泥土、带着露珠、冒着热气的观察、思考、判断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为人民福祉用心建言。7月25日起河南广电全媒体推出“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评论,共18篇,今天(刊)播出第十篇:《应尽之职 责无旁贷》。

  从7月4日打响攻坚战到7月底,短短20多天,全省PM10和PM2.5的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9.2%和31%,下降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省市中均排名第一;7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优良天数平均24天。

  这表明,省委省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部署完全切合河南实际。尤其是“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的刚性要求,已初步收到效果。

  大气污染,是困扰河南的“老大难”。群众常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马就不难”。

  “老大”出马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成为第一责任人,果然不同以往。有了“老大”的直接指挥,环保局和公安、住建、商务、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迅速形成携手共进、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

  “进不了企业的门,见不到管事的人”,是环保执法人员常遭遇的尴尬。在淇县党政领导人的调度下,这个县成立了环境警察大队,公安干警与环保执法人员同进退,“组合拳”立即敲开了所有违法排污企业的大门。叶县直接从多个部门抽调人员,成立9个防治污染小组,分工负责,令行禁止的局面正逐步展现。

  “老大”成为第一责任人,依法治污才能不折不扣地兑现。唐河县一家陶瓷企业超标排气,环保局“按日计罚”。企业找县领导求情,答复是:不要总提缴了多少税,我们更看重你们污染排放是否合格。罚款累计近160万元时,企业终于停产整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很快得以扭转。

  第一负责人,就要第一个被追责。日前,因PM10没有达标,省攻坚办对7个城市发函警示,警示的对象无疑就是当地的“老大”。上有所行,下必效之。各市县同时加强了对下级党政干部的问责,仅仅郑州就问责41名,商丘问责136名。言出法随,问责较真,治污碰硬者必然越来越多,懒政者越来越无容身之地。

  我省明令要求,“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这绝非权宜之计。排污是生产的一个环节,哪里有只管生产,不管排污的职能部门?治污是企业的必要成本,哪里有只管赚钱,不管治污的企业?良好的空气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哪里有只负责GDP,不负责大气指数的地方首长?

  治污,不是额外任务,而是应尽之职,且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