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气污染宣战 七省厅立下“军令状”

15.07.2016  12:39

  为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目标任务,我省七个省厅单位已经与省政府签订攻坚战目标责任书,2016年12月30日前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实施考核。

   省环保厅

  今年10月底前,完成对全省6463家重点涉气企业和2714家涉气“小散乱差”企业的梳理分类、综合整治。12月底前,完成所有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完成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城市的钢铁、水泥等主要“高架源”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

   省公安厅

  组织全省各级公安部门完成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2016年10月底前,指导各地淘汰20.9408万辆黄标车、19.3533万辆老旧车。

   省住建厅

  自今年7月10日起,责令未达到“六个到位”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自8月30日起,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场扬尘治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对不达标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城市主干道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接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

   省交通厅

  今年10月底前,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油罐车,依法实施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直至吊销道路运输证。推广智能交通管理,今年新增公交、出租、物流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分别达到70%、80%、60%以上,单位周转量能耗较2010年下降6.5%以上。

   省水利厅

  对602个水利施工工地进行核查,未达标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顿。今年7月底前,组织指导本行业制定水利施工工地停工清单;9月底前,督促地方水利部门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修订工作。

   省农业厅

  做好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2016年全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努力实现全省“零火点”目标,基本消除秸秆焚烧现象。督促各地制订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

   省商务厅

  组织开展全省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渠道成品油,并牵头取缔黑加油站(点)。今年10月底前,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储油库、加油站,依法实施停业整改。(记者 赵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