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7.11.2014  21:03
1.招标条件
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筹建办公室,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筹建办公室的委托对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FDZB-2014-728;
2.3、项目地点:灵宝城市拓展区尹庄镇大中原村西,东车村北侧;
2.4、招标范围:地温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的设备购置及安装;机房等辅助设备、管道、室内外管道系统等安装;出、回水井系统及电力配套设备的安装;地温中央空调相关全部工作的调试与服务;
注:本招标产品的主要部件为原装进口,产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签订合同后,供货周期需 160日历天,安装需1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安装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安装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系统免费维保期为自交付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审合格;具备地温中央空调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厂商或经地温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出具地温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
3.3 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B类安全员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业务的人员、设备和仪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五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图纸押金2000元;
4.3 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1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4.3.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4.3.3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员证书、及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4.3.4 近三年(2011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以来医院采购地温中央空调项目单项合同在500万以上业绩一览表及在合同3份;(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3.5 投标人都应有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和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筹建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8-8862760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15039899997
公司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