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规划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区 每个省辖市原则上可申报一个

04.02.2017  12:34

  2月3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决定组织规划布局一批大数据产业园区,作为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载体,为网络经济强省建设提供支撑。

  大数据产业园区是为汇聚国内外大数据企业,吸引大数据人才、资金、技术等高端要素集聚,推进大数据创新创业,促进大数据核心产业和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在中心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内规划布局的产业园区。

  大数据产业园区原则上依托中心城区或省直管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组织建设,要充分利用已建商务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标准厂房等设施。示范区或集聚区管委会为申报单位。原则上,每个省辖市申报大数据产业园1个,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可以申报2个;省直管县原则上申报1个。

  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省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培育形成一批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记者 栾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