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的这7大待遇都涨了! 一定有你能享受的

03.04.2016  09:15

原标题: 上海人的这7大待遇都涨了!一定有你能享受的

进入4月,上海就好事不断!一大波待遇都上涨了,大家的钱袋子将迅速地鼓起来!快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吧。

低保 从每人每月790提高至880元

从4月1日起,本市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从每人每月79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880元,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幅11.39%。

同时,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 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元。 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 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也从每人每月8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 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的收入,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最低工资标准 增加170元

从2016年4月1日起,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到2190元,增加1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整到19元。

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下线4%上线14%

  失业保险金标准 每档增160元

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

调整后:

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160元,分别提高到1415元/月、1470元/月、1520元/月;

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青年就业补助 1616元提高到1752元

  从4月1日起:

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 从1616元/月提高到 1752元/月;

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 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 都从1010元/月提高到 1095元/月

■对 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 (包括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 从业人员 的收入标准,在现有2140元/月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调整为 2310元/月。

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工伤保险 三项待遇均增加

本市从4月1日开始, 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①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致残一级的,增加440元/月;

致残二级的,增加420元/月;

致残三级的,增加390元/月;

致残四级的,增加370元/月。

②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40元/月;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月;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40元/月。

③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医保封顶线 39万元增加至42万元

今年4月1日本市医保进入2016医保年度(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从4月1日起,将2016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提高到4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小城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同步调整。

同时,2016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5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最后,小编附上一张速览表,大家可以更加一目了然地了解这些民生政策调整,快来对号入座吧↓↓↓

责任编辑:王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