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女生负主要责任

22.09.2015  09:22

  本报合肥9月21日电  见习记者范天娇  今天,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通报了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调查结果。经警方调查证实,袁某骑车经过桂老太太时,相互有接触,认定系一起交通事故。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袁某承担主要责任,桂某承担次要责任。

  9月8日17时许,淮南师范学院学生袁某(女、20岁)在其辅导员葛老师的陪同下,到龙泉派出所求助:请求值班民警帮助调取监控,查看其当日7时40分许骑车经过中国一汽淮南服务站门口时,是否撞到了一位老太太(桂某,68岁)。

  龙泉派出所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证实袁某骑车经过桂老太太时,相互有接触。遂移交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处理,经交警田家庵二大队缜密调查,认定属于一起交通事故。袁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桂某承担次要责任。

  9月21日,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分别向该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袁某和桂某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或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