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林地210亩 大冶男子被判刑2年

10.11.2014  12:58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林业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林地210亩用于红色影视旅游开发。记者今日从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获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刘某原先开了一家生态养殖公司。2011年8月,刘某无意中听朋友说到现在搞红色旅游很火很挣钱。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刘某立即想到了自己家乡的大冶市云台山正是开发红色旅游的好地方。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刘某在大冶市刘仁八镇云台山林场开发湖北“老子仙境”红色影视旅游基地,并雇请8个工程队在云台山林场占用林地修路、修大坝、修排水渠道等。经群众举报后,大冶市林业局先后两次向刘某下达停业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其仍组织人员继续施工,造成210.6亩林地被破坏、林木被损毁。

今年1月,大冶市森林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归案。刘落网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郭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