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工商局多措并举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21.08.2015  16:50

  商丘市工商局转变思维定位,以服务发展作为行政执法的立足点,积极推进工商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营造宽松经济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体推进工作。该局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全面动员,齐抓共建,整体推进。首先从加强领导班子入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层层深入推进,提出了创新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型工商行政执法模式。

  二、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在商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完善服务举措,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制度,开辟企业登记“绿色通道”,践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效能。二是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强化服务。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大力实施“先照后证”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稳步推进“三证合一”,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工商、国地税、质监四部门联动,在我市开展了“三证合一”试点工作,开启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三、改进执法方式,通过行政指导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解决市场监管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重行政处罚、轻规范引导”的现象,是实现监管和服务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将行政指导作为执法与服务的契合点和落脚点,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要求在市场监管中在坚持合法、自愿、诚信、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等方式,在市场主体登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各领域,运用非强制性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知法、遵法、守法,努力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四、坚持依法行政, 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建立权责明确、职能到位、服务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做到执法服务人人有责,规范明确。改进执法机制,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工商行政执法模式。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了责任形式和处理方式,形成了“依法行政人人有责、责任追究人人平等”的法治氛围,促进公平、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