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八旬老汉“讨公道”:20多年前的8万块,找谁要?

10.04.2020  18:40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张艺

一张20多年前的判决,一笔数万元的欠款,3名信息笼统的欠款人,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10日,记者从巩义市人民法院获悉一起跨越23年时光的执行案。

【案情】一纸20多年前的判决书,一位80岁老人的“心病”

王某今年80岁高龄,但他一直有一块“心病”。多年前,他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1997年,巩义市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判令崔某、李某敏、李某锋共同偿还王某欠款等共8万元。

不过,由于当初王某提供不了被执行人详细信息,法院经查找不到被执行人而中止执行。随后,历经世事变迁,王某没有再申请执行。

2019年11月22日,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王某委托家人带着一纸陈旧的判决书,向巩义法院执行局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

20多年前就因为信息不详找不到人;20多年过去,经济飞速发展,城乡发生了巨大变化,物是人非,还有可能找到人吗?

【找人】一名被执行人已离世,另一名“查无此人”,咋办?

案件交到了执行员周占通手里,他意识到这是块“硬骨头”。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时间影响既有劣势,也有优势。

二十多年前的身份信息及户籍信息系统均不健全,而如今公安系统户籍信息系统十分便捷,通过互联网可以查找到很多信息。

通过查找,首先找到李某锋的信息,但其村委告知李某锋已经死亡。

第二名被执行人李某敏的查找就更加复杂,怎么查都查无此人。这让执行人员一度陷入困惑。

莫非其人名是曾用名?周占通考虑到此,遂在派出所内查询出与李某敏同音不同字的名字上千个,并对信息进行逐个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信息核对,并根据20年前的年龄信息及判决书上显示的所在街道信息锁定了与李某敏同音的李某民。经对比户籍信息上的照片,王某家人辨认出李某民正是他们要找的李某敏!

【执行】还想赖?失信者连工作单位都不欢迎!

随后,执行员又查到了第三名被执行人崔某的信息,对两人进行了告知,由于两人未主动到法院执行,随后法院对两人采取了冻结银行卡、上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

由于李某敏工资卡被冻结,公司负责人得知后,告知李某敏做人要诚信,如果不还款就不要来上班了,李某敏只得主动前往法院履行义务。

因李某锋已不在世,在法院的组织下,被执行人李某敏与崔某和申请人王某达成了和解,偿还了个人需要承担的欠款部分,两人共还款5.3万元,一起跨越23年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说法】时隔20多年,还可以申请执行吗?

关于此案,有读者可能会疑惑,时隔20多年,还可以申请执行吗?

记者查询了解到,申请执行是有期限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不过,申请人王某这起案子当年申请过执行,此次为申请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链接】这类情况被执行人死亡,法院可以终结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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