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纠纷郑州男子获赔200多万 法院执行9年赔偿至今没着落

09.01.2019  08:04

这个元旦,家住郑州的刘军(化名)过得很闹心,那件折腾了他10多年的案件如今仍没彻底解决,即便法院终审判决下来、进入执行阶段9年了,他仍有数百万元的执行款没有拿到。近日,刘军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了他的遭遇。

事件

因工程纠纷,他获赔200多万元

“2003年5月,我接下了一个工程,本以为三四个月就能结束,谁知这个决定让我耽误了十几年。”据刘军提供的一份新郑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03年5月25日,发包人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承包人新郑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随后,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取了共计105万元的“时间、质量保证金”。之后,工程却停工了。

2009年11月23日,新郑市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新郑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返还保证金105万元,支付利息75.2万元;被告崔某、王某赔偿原告损失87万元;崔某、王某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因为我是新郑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的承接和投资都是我出的钱,所以,之后新郑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就全权委托我处理此事。”随后,刘军还向河南商报记者展示了这份“授权委托书”。

陪办

法院:9年没能追回赔偿,是因为双方一直在协商

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后,刘军以为事情会很快得到解决,可让他没想到的是,9年过去了,自己还在为这事折腾。

1月2日,河南商报记者和刘军一起来到新郑市法院,负责此案件的代姓执行法官表示,目前,被执行人的两套房产已评估完毕,大概春节后会上网进行拍卖。随后,刘军又致电了解此案的新郑市法院执行局一名刘姓副局长,对方称,自己不在法院,不方便面谈。

当刘军问及为何9年前就申请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还有房产,为啥一直没能获得赔偿时,该副局长称,之前承办人曾向他表示,双方一直在协商。

对于刘姓副局长的说法,刘军显然不认同,“如果真的双方一直都在协商,为什么还会出现9年时间一直要不回赔偿的情况。”

“这么多年, 能想的办法都想了,我的生活也变得十分困难,还要靠借钱过日子,全家都指望着拿这笔钱还债,重新生活。”刘军称,而且9年前的200多万,到了今天已经远远超出这个数目,因为案件未能执行,损失巨大。

观点

法院有权有责任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确保执行到位

为啥案件拖到现在?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当事人领取胜诉判决书并申请强制执行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案件具体执行,以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张少春表示,如果本案申请人所称属实,9年前已经申请执行,9年前已经查封商品房一套,且该房屋面积较大,那么法院有权且有责任依法进行评估、拍卖,确保执行到位。

河南商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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