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05.06.2014  13:13

  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初步撰写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的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一条干线、六条支干线,总长度为8372公里,年设计输量为300亿立方米。全线经过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西及广东等13个省、自治区。干线起点为新疆木垒首站,终点为广东省韶关末站;支干线包括新疆伊犁-木垒的伊犁支干线,新疆准东-木垒的准东支干线,新疆库车-七角井的南疆支干线,河南宜阳-濮阳-山东临沂和河南濮阳-山东齐河的豫鲁支干线,湖南株洲-江西抚州—浙江江山和江西抚州-福建南平的赣闽浙支干线,湖南衡阳-广西桂林的广西支干线。其中,干线木垒-潜江段管径Ф1219毫米,线路长度3303公里,设计压力12兆帕;干线潜江-韶关段管径Ф1219毫米,线路长度856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伊犁支干线管径Ф1219毫米,线路长度793公里,设计压力12兆帕;准东支干线管径Ф1219毫米,线路长度127公里,设计压力12兆帕;南疆支干线管径Ф914毫米,线路长度862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豫鲁支干线管径Ф1219/711/610毫米,线路长度993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赣闽浙支干线管径Ф1016/813毫米,线路长度1002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广西支干线管径Ф610毫米,线路长度436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其中广东省韶关市境内深源阀室至浈江区新韶镇长约76.2公里管道及其配套的站场、阀室等工程暂缓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沿线共设工艺站场63座(包括压气站23座、分输站32座、清管站2座和末站6座),截断阀室350座。本项目穿越大中型水域312次、铁路141次、高速公路135次、高等级公路343次,共设山岭隧道68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在施工期,主要表现为:管沟开挖、隧道开挖、管道穿跨越、站场阀室建设等施工活动,带来对土地表层的扰动、地貌改变、地表植被的破坏、土地利用格局变化及农、林、种植业损失;施工临时道路、弃渣场占用土地(包括耕地),水土流失和地表植被破坏。营运期不会带来新的生态影响,受施工期影响的生态环境在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后逐步恢复重建。

  2、大气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施工产生的扬尘、营运期燃气轮机、燃气热水锅炉、燃气热泵空调排放的废气和非正常工况下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河流开挖产生的悬浮泥沙、定向钻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施工机械作产生的污染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清管试压废水等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各站场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4、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隧道施工产生涌水而伴随的地下水环境变化(如地下水位降低、泉水流量减小)、站场抽水所带来的地下水水位降低;其次是各站场废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5、声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营运期站场加压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各站场输气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声环境和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6、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产生废弃泥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以及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管固废、废润滑油对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管道或站场发生泄漏及泄漏的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对管道两侧或工艺站场周围人口集中居住区、社会关注区、环境敏感区等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为尽量减少对环境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环评单位提前介入本项目可研设计,多次对路由进行环保优化,对沿线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尽可能避绕,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林地。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做好招投标和环保监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强化环保意识,规范施工,选择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利用弃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和作业场地面积;耕地段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施工后及时复耕;林地段采取尽量缩减作业带宽度,以减少林业损失,并恢复适宜的植物;施工后对作业场地进行原貌恢复;对施工占地和造成的农林等经济损失将按照国家和当地补偿标准进行合理补偿;施工过程中,发现重点保护植物时移植保护;根据生态敏感目标特点,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采用密封性能好的法兰并及时更新设备配件,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维护,减少清管作业和分离器检修频次;站场超压排放的天然气通过40米的放空管高空排放或通过40米高的火炬燃烧后排放。

  3、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季节,选择合理的施工方式;规范设置定向钻泥浆池,预留30%容积,泥浆池底作防渗处理;施工泥浆循环利用;泥浆池和施工场地禁止设置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管试压废水和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就近排放,但禁止排放至具有饮用水功能的地表水体。各站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场绿化。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清管作业时产生的少量的固体废物送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少用大型机械设备,必要时在施工边界设置防噪声挡墙,做好同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夜间施工;站场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安装。

  6、风险防范措施:路由上尽可能避绕了人口集中区、社会关注区、环境敏感目标及复杂地质段;按照设计规范确定管道设计参数;管道采用防腐涂层和阴极保护联合保护的方式;采用了半自动不停气清管、自动关闭截断阀组等先进工艺及设备;各站场建有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放空设施,维抢修中心配备应急抢险物资;全线采用先进的SCADA系统,装备完善的通信系统,做到控制中心对管道运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监视、控制、模拟、分析、预测、计划调度和优化运行;环境应急管理纳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应急管理框架内,根据本项目特点和沿线环境特征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查阅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按第八条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评价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本项目沿线区域受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主要事项:1、您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了解程度;2、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对环境主要产生哪些影响;3、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4、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5、您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八、相关部门及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联系电话:010-69166055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评价单位名称: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22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9336264 邮政编码:102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编辑:袁连贺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