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驱蚊要防火 花露水、杀虫剂易燃易爆

02.07.2014  11:51

夏天来了,蚊子又开始在人们的耳边“嗡嗡”起来。由于蚊子传播各种细菌,人被蚊子叮咬后除了痒、疼痛外,还可能会被传染上疟疾、丝虫病、登革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等多种疾病。因此,每逢夏天一场人蚊大战便开始拉开序幕,随即市场上各种驱蚊用品的销售也开始火爆。

   部分驱蚊产品杀虫药剂添加超标 暗藏安全隐患

  据了解,夏日来临,蚊香和驱蚊花露水等驱蚊产品开始进入消费者生活当中,但如果蚊香和驱蚊花露水超范围使用杀虫药剂或添加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就可能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可导致人体过敏或中毒,尤其是儿童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因体质较弱,更易受到伤害。

  日前,针对蚊香和驱蚊花露水可能存在的化学危害,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了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从市场上采集蚊香60批次、驱蚊花露水20批次,对其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驱蚊花露水甲醇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测。检测发现,有34批次蚊香和2批次驱蚊花露水添加有未经登记的杀虫药剂,2批次蚊香使用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此外,检测中还发现,有10批次蚊香使用的杀虫药剂低于允许添加的剂量,21批次蚊香和1批次驱蚊花露水明示添加的杀虫药剂未检出,可能影响驱蚊效果。在本次采集的蚊香样品中有22批次标称供儿童使用,结果检出问题产品14批次,占63.6%,其中13批次添加有未经登记的杀虫药剂,1批次使用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时要注意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时,检查产品包装标识是否标有厂名厂址、有效成分名称及含量等内容,避免购买不合理的低价位产品。国家质检总局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时,应注意在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中毒急救方法;使用蚊香产品时,室内尽量保持通风而不要密闭,并注意防火安全。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