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消防支队“三路分兵”复核认定38处重大火灾隐患

01.07.2014  16:41



 

 

      6月24日至6月30日,新乡市消防支队政委刘家明、支队长张立,及防火处处长王慧英分别带队,“三路分兵”对各县(市)、区排查上报的38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实地复核认定,强促力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针对此次复核认定工作,新乡市消防支队明确要求:一是工作组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止“不好改的不立案”。二是在基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工作期间,遇到技术难题、疑难问题,及时汇总,并适时进行集体研究,准确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不落实、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切实达到工作目标。三是工作组及时总结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出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专项行动期间,刘家明政委、张立支队长、王慧英处长分别带领三个复核工作组人员,本着求实、求真的原则,先后深入全市38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复核认定。每到一处,工作组人员都认真核实该单位的基本情况、主管行业部门、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以及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据,通过实地走访、技术复核等举措对各县(市)、区排查上报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同时,工作组人员就推动单位落实责任、加快隐患整改进程,确保限期销案进行了督促和指导。

      通过新乡市消防支队党委常委“三路分兵”的作战模式,引起了各县(市)、区政府对整治辖区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度关注,充分调动了当地政府参与火灾隐患整改的积极性,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和在规定期限内的整改销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统计,截至到6月30日,全市共复核认定38处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