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需带身份证 下月实施

30.10.2015  08:45

  □记者 高鸿鹏 通讯员 邢红军

  本报讯 “从今年11月1日起,凡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除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外,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交警部门通过读卡器成功读取身份信息后,方能受理业务。”昨日,郑州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避免在处理违章时驾照上的12分被扣光,很多人想出了找别人借用驾照扣分甚至花钱买分的点子。花钱买分、代人销分等违法行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为加强对违法处理当事人的身份鉴别认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在处理非现场违法时,新增加了利用“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环节。机动车驾驶人在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时,交管窗口业务人员采集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图像信息及当事人办理业务现场照片,以确定接受处理的当事人身份信息。后台业务审核人员对前来处理的当事人图像信息等进行核对,对于当事人多次处理非本人所有的不同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或同一号牌机动车被多人处理名下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将进行预警,便于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掌握并对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